基金概略
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 (社創基金) 為香港的社會創新發揮催化劑的功用,致力促進商界、非政府機構、學術界及慈善機構與公眾合作,以創新的方案解決貧窮和社會孤立問題,締造社會效益。基金為有抱負的個別人士或團體提供資源進行研究、能力提升,和支持不同階段的創新項目,包括扶助新意念醞釀、提供實踐種子資金,以至協助他們擴大營運規模,部份工作通過基金委聘的協創機構推展。社創基金希望促進生態系統發展,令社會創業家茁壯成長,創新意念、產品及服務能有效應對社會需要,而有能者則得以發揮所長,並達至促進共融、提升市民福祉,以及加強社會凝聚力的效果。社創基金將加強配合政府推動「精準扶貧」*的政策,聚焦解決社會上最關注的貧窮議題及弱勢群組的需要。
*參考資料:
對象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獲委聘為其中之一個協創機構,處理基金申請及管理項目實施,並開展創匯點 Impact Incubator 一站式支援平台,連繫社會創業家與有相關知識、資源和網絡之持份者,並幫助社會創業家實施其創新項目以達到其社會效益。我們提倡以「7Ps 培育七部曲」支援社會創業家落實創新方案。
我們培育及支援:
- 以可持續的商業方案解決貧窮及社會孤立的社會創業家
- 來自非政府團體或商界的社會起業家,透過運用機構內部資源推動社會創新
- 構思及採納具創意的方案以滿足社會需要的社會創新者
資助金額
不同階段的項目設有不同的社基金補助金額和資助期,詳情如下:
A) 創業、成長、擴大規模項目:
最高資助額 | 社創基金資助額 (港幣) | 配對基金要求 (社創基金 : 配對基金) | 最長項目實施期 |
---|---|---|---|
無上限 | 300,001 – 900,000 | 2:1 (1/2 社創基金補助金金額) | 1-3 年 註: 2025 年只接受項目實施期不多於 2 年之項目申請 |
900,000 以上 | 1:1 (同等社創基金補助金金額) |
^配對基金指除社創基金及香港特區政府轄下所有基金以外的起動資金。可接受的配對基金包括本地及海外來源的資金以現金或物資贊助,如租金、設備贊助、特定或專業人力資源、特定的知識產權,申請人須遞交文件以証明其價值,以實物形式配對金額受有關條款約束並以審批後作準。
B) 成熟原型:
(只適用於 2023 年 4-5 月及 6-8月的申請)
最高資助額 (港幣) | 項目實施期 |
---|---|
300,000# | 12-18 個月 |
註:無須配對基金
#若您的項目預算超過港幣 $200,000,您須向評審委員會簡介項目理念及接受評審提問。
獲批總資助款項將分為資本及營運兩部份,包括:
- 資本資助金以資助購買資產
- 營運資助金以補助項目期內的營運虧損
財務預算
資助金只適用於已列明的相關的項目開支,包括但不限於:
1) 資本開支
- 購置器材成本
- 裝修費
2) 營運虧損(扣除收入後之營運支出)
- 薪金(已包括僱主強積金的供款部份)
- 消耗品開支
- 顧問費用
- 有關項目的製作及宣傳開支
- 會計審計費
- 註冊專利申請費
- 租金及項目相關之日用品
- 海外工幹及車船補貼
- 保險
- 中央行政費*
* 由第三方收取之行政費用(如母機構/公司)予中央行政及其他支援。(如管理費)
基金發放
獲批申請單位須安排指定銀行帳戶,而該帳戶只能用於處理項目的相關收入及支出、收取基金及配對基金的用途。資助金會分期發放,當獲批申請單位,並將第一期配對基金存入該帳戶,獲批申請單位便可收到一筆起動資金,其後,獲批申請單位須每 6 個月遞交進度及財政報告,資助金會分期及按項目表現發放。基金會保留不少於 10% 金額,待項目完成後發放,期數及金額將按項目實施年期及需要於合約上訂明 [4]
[1] | 起動基金 |
[2] | 資助金之後會每 6 個月及按項目表現發放 |
[3] | 基金會保留不少於 10% 金額,待項目完成後發放 |
[4] | 每個分期付款可能會根據最新的支出狀況進行調整。未支付的補助金(如果有的話)可能需要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