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程序

創匯點將就項目申請進行遴選,然後交由審核委員會審批。期間,社聯可能就項目申請向申請單位索取補充資料或文件。遴選項目之負責人將被邀請出席評審會議,簡介項目理念及接受「聯合審核委員會」或「社創基金項目評審委員會」提問。

社聯、創匯點及社創基金保留最終決定權。

資助額級別

資助額級別資助金額(港幣)決議單位
12,000,000 或以下專責小組聯合審核委員會 (JVC)*
22,000,000 以上社創基金項目申請評審委員會 (PAC)**

* 聯合審核委員會由跨界別團體代表及社會賢達組成,包括最少兩名社創基金專責小組代表,參與項目審批及決議。如有需要,委員會將諮詢其他範疇的專業意見。

** 社創基金項目申請評審委員會由社創基金專責小組主席及其他委員組成,負責項目審批及最終決議。

評審時間表

一般情況下,社聯會於申請截止日期後的 50 個工作天內以電郵公佈初步審核結果。第二資助額級別之申請需較長時間審批。

評審準則

評審準則

比重

擴大規模、成長及創業

成熟原型

港幣300,000以上

港幣300,000或以下

  願景與社會效益

  有清晰的願景及發展策略,並符合社創基金的宗旨及目標
  有清晰的預期產出、結果及效益
  合理量度社會效益的方法(不適用於成熟原型申請)
20%20%

  項目管理與實踐

  有效的營運模式及執行計劃
  良好的管理團隊
  跨界別合作
  良好宣傳及推廣策略
  穩健的企業管治及危機管理(不適用於個人之成熟原型申請)
20%25%

  創新性

  高創新性(包括項目理念、及其商業模式及執行方式)
20%25%

  可持續性

  有清晰的可持續社會效益
  已測試/合理的收入及/或商業模式
  合理的資助期後持續營運計劃
25%15%

  團隊執行能力

  創辦人的投入程度、領導及相關經驗
  創業精神及社會關注

15%

15%

申請結果

社聯會以電郵書面通知有關申請結果及註明不獲批之原因。獲批之項目有可能需就評審委員會提出的意見作出修改,經審視後,雙方簽署同意書後方可正式獲批資助款項。請參閱以下主要條款的摘要,僅供申請人參考:

成熟原型(個人)申請 ***

成熟原型(機構)申請 ***

創業/成長/擴大規模申請 ***

*** 以上的主要條款的摘要為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撥款協議不具法律約束力的中文版摘要。僅供社創基金撥款的承授人參考及提供簡單概要,並不代表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本摘要沒有構成社創基金(信託人)提供任何撥款的承諾。撥款受訂約雙方之間訂立的條款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的條件所規限。